新闻动态 NEWS
你的位置:百家家乐软件手机下 > 新闻动态 > 思美传媒收“预罚单”后股价跌停 涉信披违规或面临投资者索赔
思美传媒收“预罚单”后股价跌停 涉信披违规或面临投资者索赔
发布日期:2024-11-04 20:49    点击次数:126

(原标题:思美传媒收“预罚单”后股价跌停 涉信披违规或面临投资者索赔)

11月4日开盘后不久,思美传媒(002712)迅速触及跌停板,尽管盘中多次短暂打开跌停,但午后该股股价仍封死跌停板,最终报收于5.61元/股,跌幅为9.95%。

消息面上,11月3日,思美传媒发布公告称,公司相关股东及当事人收到浙江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公告显示,经查明,2019年8月至2020年10月,思美传媒时任实控人朱明虬及其一致行动人首创投资转让其持有的思美传媒29.99%的股份给四川旅投。其间,三方签署多份协议,包括股权转让、业绩补偿等事项。然而,朱明虬作为时任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四川旅投作为时任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未及时将其知悉的有关情况书面告知上市公司,未配合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迟至2023年12月23日,上市公司披露《相关协议补充披露的公告》时才进行补充披露。

浙江证监局指出,上述事项已涉嫌违反《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构成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行为。故拟决定对思美传媒时任实控人朱明虬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罚款;对四川旅投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时任四川旅投董事长任丁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鉴于以上情况,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目前判断,于2019年10月15日至2023年12月22日期间买入思美传媒股票,并在2023年12月23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或可向公司索赔。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参与。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扫码报名索赔